臺南市每年 1-3 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
將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
4 月 1 日起,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時,
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 3 千元到 1 萬 5 千元罰鍰;
提醒您,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
公私協力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