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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宜蓉 - 教導處公告 | 2021-09-11 | 點閱數: 566

申請資格:居留地為臺南市之學生,並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入學:
(一)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來臺之外國專業人才之子女,但不包括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二)依據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之子女來臺就學辦法之學生。
錄取名額:每班 12 人,班級數 1 班,額滿為止。
詳情請洽東區崇明國小教務處高主任,電話 06-2673330 分機 8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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