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7日總處給字第1100010415號書函暨臺南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人給字第1100088152號書函辦理。
二、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1月1日起為強化保險業透過轉帳扣款收取保費之身分驗證機制,於要保書新增相關欄位,並依金管會公告之個人投保旅平險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本方案保費費率。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0809-019-888。
三、檢送要保書及宣傳DM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