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善糖國小附設幼兒園收退費標準
第一條:本園之收退費基準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校(園)收托對象不分性別,為年齡三足歲至未滿六足歲之兒童,收托方式分半日班及全日班。教保服務期間第 1 學期自每年 8 月 30 日至隔年 1 月 20 日;第 2 學期自 2 月 11 日至 6 月 30 日。除國定例假日、星期日外,依國小部行事曆放寒、暑假。
第三條:學費部份五足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三、四足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其學費由臺南市政府補助。其餘雜費及代辦費於學期初繳交。
第四條:園內幼童凡屬中低收入家庭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人士、原住民,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助。
第五條:本園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收費項目 |
收費期間 |
收費金額 |
備註 |
學費 |
1學期 |
全日 5000 |
五足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三、四足歲幼兒入學免收學費,其學費由臺南市政府補助。 |
雜費 |
1個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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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費 |
1個月 |
全日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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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 |
1個月 |
全日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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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費 |
1個月 |
620 |
※午餐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改為中央供餐, 費用由 680元/月調降為 620 元/月,若事 假連續達 5日需 10 天以前告知供餐單位辦 理退費,病假如未連續達 5日恕無法退費。 ※退費標準:25元/餐(須扣除燃料費用) |
點心費 |
1個月 |
全日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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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 |
1學期 |
175 |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
家長會費 |
1學期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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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 |
1個月 |
0 |
本園無交通車,由家長親自接送。 |
課後留園費 |
- |
0 |
視每學期調查狀況而定。 |
校外教學費 |
1-2次 |
- |
視每學期調查狀況而定。 |
第六條: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公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雜費:(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四)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二、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園當
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發還成品。
三、其他費用:
1.腸病毒: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等未產生成本之費用。
2.農曆春節期間屬國定假期: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點心費、
午餐費等代辦費項目,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但辦理
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四、備註說明:
1.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
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連續未超過 7日者(含假日)不予退費。
2.辦理退費之基準日,應以幼兒實際離園日為準。
3.退費時發給退費單據,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
※收退費辦法及本學期收費明細內容公告於善糖國小網頁,並附錄於第二學期聯絡簿前頁。
107年度第二學期善糖國小附設幼兒園收費明細
全日班
學費計算方式(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第二學期服務時間 108年 2月 11 日~108 年 6 月 28 日
◎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不足月以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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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按就讀日數比例計算) |
3月 (全) |
4月 (全) |
5月 (全) |
6月 (全) |
合計 |
雜費 100元/月 |
100 *18/28≒64 |
100 |
100 |
100 |
100 |
464 |
材料費 260元/月 |
260*18/28≒167 |
260 |
260 |
260 |
260 |
1207 |
活動費 170元/月 |
170*18/28≒109 |
170 |
170 |
170 |
170 |
789 |
點心費 800元/月 |
800*18/28≒514 |
800 |
800 |
800 |
800 |
3714 |
午餐費 620元/月 |
620*18/28≒398 |
620 |
620 |
620 |
620 |
2878 |
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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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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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2 |
保險費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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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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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7 |
※午餐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改為中央供餐費用由 680 元/月調降 620 元/月,若事假連續達 5 日需 10 天以前告知供餐單位辦理退費,病假如未連續達 5 日恕無法退費。退費標準:25元/餐(須扣除燃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