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年 2月 22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33012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 105 年 2 月 23 日府人給字第 1050182001 號函瓣理。
二、為提供公教員工及其親屬合適的高齡保險方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錄選推介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105年至 108 年所瓣理之「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2 方案,方案相關資訊登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及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或國泰人壽服務網站專區( https://www.cathaylife.com.tw/life/web/ext/pages/product/insurance/insuranceProduct/publicEmployee/index.html ),如有需求可逕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 0800-036599 。
三、檢附國泰人壽公教人員專屬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商品 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