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為强化校園防疫安全及降低感染風險,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指示警戒期間,本局採取嚴密防疫因應措施,請各级學校(含幼兒園)自 110 年 5 月 19 日起停課至 110 年 5 月 28 日止,並於網頁及門首公告停課相關事宜。
二、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並視疫情狀況進行滚動式修正。
三、停課期間教師及學生進行遠距教學及自主學習,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採停課後實體補課方式辦理。
(一)由學校妥適規劃後,再行通知學生家長協助配合,必要時得延後學習日程及調整學生作息。
(二)補課、復課計畫應確實記錄實施情形,妥慎保存,以備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