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2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296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 114 年 2 月 14 日府人給字第 1140275032 號書函辦理。
二、 111 年至 114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公司依約承作至本( 114 )年 2 月 21 日 24 時止,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該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倍心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倍心守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 2 方案,辦理期間自本年 2 月 22 日 0 時起至 117 年 2 月 21 日 24 時止,為期 3 年。相關規定請參閱附檔方案辦理說明資料。
三、本保險投保事宜請洽國泰人壽公司辦理,並可透過下列方式瞭解本保險相關資訊:
(一) 相關資訊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 tainan.gov.tw/)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如有需求可逕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 0800-036-599 、付費撥打: 02-2162-6201 。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司,轉介予公教員工,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司自行籌措,被保險人保險費用由投保人全額負擔。
(二)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由承作保險公司及投保人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
(三)本保險係由國泰人壽公司自負風險管理責任,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